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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 言
本标准文本包括三个核心内容:旅游资源分类、旅游资源调查、旅游资源评价。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尹泽生、魏小安、张吉林、汪黎明、陈田、牛亚菲、李宝田、潘肖澎、周梅、石建国。
二、引 言
旅游资源是构成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我国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在旅游研究、区域开发、资源保护等各方面受到广泛的应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旅游界对旅游资源的涵义、价值、应用等许多理论和实用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本标准在充分考虑了前人研究成果,特别是1992年出版的《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试行稿)》的学术研究和广泛实践的基础上,对旅游资源的类型划分、调查、评价的实用技术和方法,进行了较深层次的探讨,目的是为了更加适用于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规划与项目建设、旅游行业管理与旅游法规建设、旅游资源信息管理与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本标准是一部应用性质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旅游界,对其他行业和部门的资源开发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三、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资源类型体系,以及旅游资源调查、等级评价的技术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型旅游区(点)的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规划与项目建设、旅游行业管理与旅游法规建设、旅游资源信息管理与开发利用等方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旅游资源 tourism resources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3.2 旅游资源基本类型 fundamental type of tourism resources 按照旅游资源分类标准所划分出的基本单位。 3.3旅游资源单体 object of tourism resources 可作为独立观赏或利用的旅游资源基本类型的单独个体,包括"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和由同一类型的独立单体结合在一起的"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 3.4旅游资源调查 investigation of tourism resources 按照旅游资源分类标准,对旅游资源单体进行的研究和记录。 3.5 旅游资源共有因子评价 community factor evaluation of tourist resources 按照旅游资源基本类型所共同拥有的因子对旅游资源单体进行的价值和程度评价。
4旅游资源分类 4.1分类原则 依据旅游资源的性状,即现存状况、形态、特性、特征划分。 4.2分类对象 稳定的、客观存在的实体旅游资源。不稳定的、客观存在的事物和现象。 4.3 分类结构 分为 "主类"、"亚类"、"基本类型" 3个层次。每个层次的旅游资源类型有相应的汉语拼音代号,见表1。
表1 旅游资源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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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类 |
亚类 |
基本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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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地文景观 |
AA 综合自然旅游地 |
AAA 山丘型旅游地 AAB 谷地型旅游地 AAC 沙砾石地型旅游地 AAD 滩地型旅游地 AAE 奇异自然现象 AAF 自然标志地 AAG 垂直自然地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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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沉积与构造 |
ABA 断层景观 ABB 褶曲景观 ABC 节理景观 ABD 地层剖面 ABE 钙华与泉华 ABF 矿点矿脉与矿石积聚地 ABG 生物化石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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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 地质地貌过程形迹 |
ACA 凸峰 ACB 独峰 ACC 峰丛 ACD 石(土)林 ACE 奇特与象形山石 ACF 岩壁与岩缝 ACG 峡谷段落 ACH 沟壑地 ACI 丹霞 ACJ 雅丹 ACK 堆石洞 ACL 岩石洞与岩穴 ACM 沙丘地 ACN 岸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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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 自然变动遗迹 |
ADA 重力堆积体 ADB 泥石流堆积 ADC 地震遗迹 ADD 陷落地 ADE 火山与熔岩 ADF 冰川堆积体 ADG 冰川侵蚀遗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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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岛礁 |
AEA 岛区 AEB 岩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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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水域风光 |
BA 河段 |
BAA 观光游憩河段 BAB 暗河河段 BAC 古河道段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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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天然湖泊与池沼 |
BBA 观光游憩湖区 BBB 沼泽与湿地 BBC 潭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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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瀑布 |
BCA 悬瀑 BCB 跌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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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泉 |
BDA 冷泉 BDB 地热与温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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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河口与海面 |
BEA 观光游憩海域 BEB 涌潮现象 BEC 击浪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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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 冰雪地 |
BFA 冰川观光地 BFB 长年积雪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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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生物景观 |
CA 树木 |
CAA 林地 CAB 丛树 CAC 独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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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 草原与草地 |
CBA 草地 CBB 疏林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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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花卉地 |
CCA 草场花卉地 CCB 林间花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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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野生动物栖息地 |
CDA 水生动物栖息地 CDB 陆地动物栖息地 CDC 鸟类栖息地 CDE 蝶类栖息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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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天象与 气候景观 |
DA 光现象 |
DAA 日月星辰观察地 DAB 光环现象观察地 DAC 海市蜃楼现象多发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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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天气与气候现象 |
DBA 云雾多发区 DBB 避暑气候地 DBC 避寒气候地 DBD 极端与特殊气候显示地 DBE 物候景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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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遗址遗迹 |
EA 史前人类活动场所 |
EAA 人类活动遗址 EAB 文化层 EAC 文物散落地 EAD 原始聚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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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 社会经济文化活动遗址遗迹 |
EBA 历史事件发生地 EBB 军事遗址与古战场 EBC 废弃寺庙 EBD 废弃生产地 EBE 交通遗迹 EBF 废城与聚落遗迹 EBG 长城遗迹 EBH 烽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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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建筑与设施 |
FA 综合人文旅游地 |
FAA 教学科研实验场所 FAB 康体游乐休闲度假地 FAC 宗教与祭祀活动场所 FAD 园林游憩区域 FAE 文化活动场所 FAF 建设工程与生产地 FAG 社会与商贸活动场所 FAH 动物与植物展示地 FAI 军事观光地 FAJ 边境口岸 FAK 景物观赏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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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 单体活动场馆 |
FBA 聚会接待厅堂(室) FBB 祭拜场馆 FBC 展示演示场馆 FBD 体育健身馆场 FBE 歌舞游乐场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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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 景观建筑与附属型建筑 |
FCA 佛塔 FCB 塔形建筑物 FCC 楼阁 FCD 石窟 FCE 长城段落 FCF 城(堡) FCG 摩崖字画 FCH 碑碣(林) FCI 广场 FCJ 人工洞穴 FCK 建筑小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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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 居住地与社区 |
FDA 传统与乡土建筑 FDB 特色街巷 FDC 特色社区 FDD 名人故居与历史纪念建筑 FDE 书院 FDF 会馆 FDG 特色店铺 FDH 特色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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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 归葬地 |
FEA 陵区陵园 FEB 墓(群) FEC 悬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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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 交通建筑 |
FFA 桥 FFB 车站 FFC 港口渡口与码头 FFD 航空港 FFE 栈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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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 水工建筑 |
FGA 水库观光游憩区段 FGB 水井 FGC 运河与渠道段落 FGD 堤坝段落 FGE 灌区 FGF 提水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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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旅游商品 |
GA 地方旅游商品 |
GAA 菜品饮食 GAB 农林畜产品与制品 GAC 水产品与制品 GAD 中草药材及制品 GAE 传统手工产品与工艺品 GAF 日用工业品 GAG 其他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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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人文活动 |
HA 人事记录 |
HAA 人物 HAB 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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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 艺术 |
HBA 文艺团体 HBB 文学艺术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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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 民间习俗 |
HCA 地方风俗与民间礼仪 HCB 民间节庆 HCC 民间演艺 HCD 民间健身活动与赛事 HCE 宗教活动 HCF 庙会与民间集会 HCG 饮食习俗 HGH 特色服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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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 现代节庆 |
HDA 旅游节 HDB 文化节 HDC 商贸农事节 HDD 体育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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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统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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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类 |
31 亚类 |
155基本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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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如果发现本分类没有包括的基本类型时,使用者可自行增加。增加的基本类型可归入相应亚类,置于最后,最多可增加2个。编号方式为:增加第1个基本类型时,该亚类2位汉语拼音字母+Z、增加第2个基本类型时,该亚类2位汉语拼音字母+Y。 |
5 旅游资源调查 5.1 基本要求 5.1.1 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和方法进行调查。 5.1.2 保证成果质量,强调整个运作过程的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并尽量做到内容简洁和量化。 5.1.3 充分利用与旅游资源有关的各种资料和研究成果,完成统计、填表和编写调查文件等项工作。调查方式以收集、分析、转化、利用这些资料和研究成果为主,并逐个对旅游资源单体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包括访问、实地观察、测试、记录、绘图、摄影,必要时进行采样和室内分析。 5.1.4 旅游资源调查分为"旅游资源详查"和"旅游资源概查"二个档次,其调查方式和精度要求不同。 5.2 旅游资源详查 5.2.1 适用范围和要求 5.2.1.1 适用于了解和掌握整个区域旅游资源全面情况的旅游资源调查。 5.2.1.2 完成全部旅游资源调查程序,包括调查准备、实地调查。 5.2.1.3 要求对全部旅游资源单体进行调查,提交全部"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 5.2.2 调查准备 5.2.2.1 调查组 5.2.2.1.1 调查组成员应具备与该调查区旅游环境、旅游资源、旅游开发有关的专业知识,一般应吸收旅游、环境保护、地学、生物学、建筑园林、历史文化、旅游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参与。 5.2.2.1.2 根据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技术培训。 5.2.2.1.3 准备实地调查所需的设备如定位仪器、简易测量仪器、影像设备等。 5.2.2.1.4 准备多份"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 5.2.2.2 资料收集范围 5.2.2.2.1 与旅游资源单体及其赋存环境有关的各类文字描述资料,包括地方志书、乡土教材、旅游区与旅游点介绍、规划与专题报告等。 5.2.2.2.2 与旅游资源调查区有关的各类图形资料,重点是反映旅游环境与旅游资源的专题地图。 5.2.2.2.3 与旅游资源调查区和旅游资源单体有关的各种照片、影像资料。 5.2.3 实地调查 5.2.3.1 程序与方法 5.2.3.1.1 确定调查区内的调查小区和调查线路 为便于运作和此后旅游资源评价、旅游资源统计、区域旅游资源开发的需要,将整个调查区分为"调查小区"。调查小区一般按行政区划分(如省级一级的调查区,可将地区一级的行政区划分为调查小区;地区一级的调查区,可将县级一级的行政区划分为调查小区;县级一级的调查区,可将乡镇一级的行政区划分为调查小区),也可按现有或规划中的旅游区域划分。 调查线路按实际要求设置,一般要求贯穿调查区内所有调查小区和主要旅游资源单体所在的地点。 5.2.3.1.2 选定调查对象 选定下述单体进行重点调查:具有旅游开发前景,有明显经济、社会、文化价值的旅游资源单体;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代表调查区形象的旅游资源单体。 对下列旅游资源单体暂时不进行调查:明显品位较低,不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开发后有损于社会形象的或可能造成环境问题的;影响国计民生的;某些位于特定区域内的。 5.2.3.1.3 填写《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 对每一调查单体分别填写一份"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见本标准附录B)。调查表各项内容填写要求如下: ① 单体序号:由调查组确定的旅游资源单体顺序号码。 ② 单体名称:旅游资源单体的常用名称。 ③ "代号"项: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即"表示单体所处位置的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单体所属类型的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单体在调查区内次序的阿拉伯数字"。 如果单体所处的调查区是县级和县级以上行政区,则单体代号按"国家标准行政代码 (省代号2位-地区代号3位-县代号3位,参见GB/T 226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旅游资源基本类型代号3位 -旅游资源单体序号2位"的方式设置,共5组13位数,每组之间用短线"-"连接。 如果单体所处的调查区是县级以下的行政区,则旅游资源单体代号按"国家标准行政代码 (省代号2位-地区代号3位-县代号3位,参见GB/T 226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乡镇代号(由调查组自定2位)-旅游资源基本类型代号3位-旅游资源单体序号2位"的方式设置,共6组15位数,每组之间用短线"-"连接。 如果遇到同一单体可归入不同基本类型的情况,在确定其为某一类型的同时,可在"其他代号"后按另外的类型填写。操作时只需改动其中旅游资源基本类型代号",其他代号项目不变。 填表时,一般可省略本行政区及本行政区以上的行政代码。 ④ "行政位置"项:填写单体所在地的行政归属,从高到低填写政区单位名称。 ⑤ "地理位置"项:填写旅游资源单体主体部分的经纬度(精度到秒)。 ⑥ "性质与特征"项:填写旅游资源单体本身个性,包括单体性质、形态、结构、组成成分的外在表现和内在因素,以及单体生成过程、演化历史、人事影响等主要环境因素,提示如下: 1) 外观形态与结构类:旅游资源单体的整体状况、形态和突出(醒目)点;代表形象部分的细节变化;整体色彩和色彩变化、奇异华美现象,装饰艺术特色等;组成单体整体各部分的搭配关系和安排情况,构成单体主体部分的构造细节、构景要素等。 2) 内在性质类:旅游资源单体的特质,如功能特性、历史文化内涵与格调、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经济背景、实际用途等。 3) 组成成分类:构成旅游资源单体的组成物质、建筑材料、原料等。 4) 成因机制与演化过程类:表现旅游资源单体发生、演化过程、演变的时序数值;生成和运行方式,如形成机制、形成年龄和初建时代、废弃时代、发现或制造时间、盛衰变化、历史演变、现代运动过程、生长情况、存在方式、展示演示及活动内容、开放时间等。 5) 规模与体量类:表现旅游资源单体的空间数值如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体积、容积等;个性数值如长度、宽度、高度、深度、直径、周长、进深、面宽、海拔、高差、产值、数量、生长期等;比率关系数值如矿化度、曲度、比降、覆盖度、圆度等。 6) 环境背景类:旅游资源单体周围的境况,包括所处具体位置及外部环境如目前与其共存并成为单体不可分离的自然要素和人文要素,如气候、水文、生物、文物、民族等;影响单体存在与发展的外在条件,如特殊功能、雪线高度、重要战事、主要矿物质等;单体的旅游价值和社会地位、级别、知名度等。 7) 关联事物类:与旅游资源单体形成、演化、存在有密切关系的典型的历史人物与事件等。 ⑦ "旅游区域及进出条件"项:包括旅游资源单体所在地区的具体部位、进出交通、与周边旅游集散地和主要旅游区(点)之间的关系等。 ⑧ "保护与开发现状"项:旅游资源单体保存现状、保护措施、开发情况等。 ⑨ "共有因子评价问答"项:旅游资源单体的观赏游憩价值、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珍稀或奇特程度、规模丰度与几率、完整性、知名度和影响力、适游期和使用范围、污染状况与环境安全。 5.3 旅游资源概查 5.3.1 适用范围和要求 5.3.1.1 适用于了解和掌握特定区域或专门类型的旅游资源调查。 5.3.1.2 要求对涉及到的旅游资源单体进行调查。 5.3.2 调查技术要点 5.3.2.1 参照"旅游资源详查"中的各项技术要求。 5.3.2.2 简化工作程序,如不需要成立调查组,调查人员由其参与的项目组织协调委派;资料收集限定在与专门目的所需要的范围;可以不填写或择要填写"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等。
6 旅游资源评价 6.1 总体要求 6.1.1 按照本标准的旅游资源分类体系对旅游资源单体进行评价。 6.1.2 本标准采用打分评价方法。 6.1.3 评价主要由调查组完成。 6.2 评价体系 本标准依据"旅游资源共有因子综合评价系统" 赋分。 本系统设"评价项目"和"评价因子"两个档次。 评价项目为"资源要素价值"、"资源影响力"、"附加值"。 其中: "资源要素价值"项目中含"观赏游憩使用价值"、"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珍稀奇特程度"、"规模、丰度与几率"、"完整性"等5项评价因子。 "资源影响力"项目中含"知名度和影响力"、"适游期或使用范围"等2项评价因子。 "附加值"含"环境保护与环境安全"1项评价因子。 6.3 计分方法 6.3.1 基本分值 6.3.1.1 评价项目和评价因子用量值表示。资源要素价值和资源影响力总分值为100分,其中: "资源要素价值"为85分,分配如下:"观赏游憩使用价值"30分、"历史科学文化艺术价值"25分、"珍稀或奇特程度"15分、"规模、丰度与几率"10分、"完整性"5分。 "资源影响力"为15分,其中:"知名度和影响力"10分、"适游期或使用范围"5分。 6.3.1.2 "附加值"中"环境保护与环境安全",分正分和负分。 6.3.1.3 每一评价因子分为4个档次,其因子分值相应分为4档。旅游资源评价赋分标准见表2。
表2 旅游资源评价赋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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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
评价因子 |
评价依据 |
赋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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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要素价值(85分) |
观赏游憩使用价值(30分) |
全部或其中一项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游憩价值、使用价值。 |
30-22 |
|
全部或其中一项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游憩价值、使用价值。 |
21-13 |
|
全部或其中一项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游憩价值、使用价值。 |
12-6 |
|
全部或其中一项具有一般观赏价值、游憩价值、使用价值。 |
5-1 |
|
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25分) |
同时或其中一项具有世界意义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 |
25-20 |
|
同时或其中一项具有全国意义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 |
19-13 |
|
同时或其中一项具有省级意义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 |
12-6 |
|
历史价值、或文化价值、或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具有地区意义。 |
5-1 |
|
珍稀奇特程度(15分) |
有大量珍稀物种,或景观异常奇特,或此类现象在其他地区罕见。 |
15-13 |
|
有较多珍稀物种,或景观奇特,或此类现象在其他地区很少见。 |
12-9 |
|
有少量珍稀物种,或景观突出,或此类现象在其他地区少见。 |
8-4 |
|
有个别珍稀物种,或景观比较突出,或此类现象在其他地区较多见。 |
3-1 |
|
规模、丰度与几率(10分) |
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规模、体量巨大;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结构完美、疏密度优良级;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动周期性发生或频率极高。 |
10-8 |
|
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规模、体量较大;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结构很和谐、疏密度良好;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动周期性发生或频率很高。 |
7-5 |
|
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规模、体量中等;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结构和谐、疏密度较好;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动周期性发生或频率较高。 |
4-3 |
|
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规模、体量较小;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结构较和谐、疏密度一般;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动周期性发生或频率较小。 |
2-1 |
|
完整性(5分) |
形态与结构保持完整。 |
5-4 |
|
形态与结构有少量变化,但不明显。 |
3 |
|
形态与结构有明显变化。 |
2 |
|
形态与结构有重大变化。 |
1 |
|
资源影响力(15分) |
知名度和影响力(10分) |
在世界范围内知名,或构成世界承认的名牌。 |
10-8 |
|
在全国范围内知名,或构成全国性的名牌。 |
7-5 |
|
在本省范围内知名,或构成省内的名牌。 |
4-3 |
|
在本地区范围内知名,或构成本地区名牌。 |
2-1 |
|
适游期或使用范围(5分) |
适宜游览的日期每年超过300天,或适宜于所有游客使用和参与。 |
5-4 |
|
适宜游览的日期每年超过250天,或适宜于80%左右游客使用和参与。 |
3 |
|
适宜游览的日期超过150天,或适宜于60%左右游客使用和参与。 |
2 |
|
适宜游览的日期每年超过100天,或适宜于40%左右游客使用和参与。 |
1 |
|
附加值 |
环境保护与环境安全 |
已受到严重污染,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
-5 |
|
已受到中度污染,或存在明显安全隐患。 |
-4 |
|
已受到轻度污染,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
-3 |
|
已有工程保护措施,环境安全得到保证。 |
3 |
6.3.2 计分与等级划分 6.3.2.1 计分 根据对旅游资源单体的评价,得出该单体旅游资源共有综合因子评价赋分值。 6.3.2.2 旅游资源评价等级指标 依据旅游资源单体评价总分,将其分为五级,从高级到低级为: 五级旅游资源,得分值域≥90分。 四级旅游资源,得分值域≥75-89分。 三级旅游资源,得分值域≥60-74分。 二级旅游资源,得分值域≥45-59分。 一级旅游资源,得分值域≥30-44分。 此外还有: 未获等级旅游资源,得分≤29分。 其中: 五级旅游资源称为"特品级旅游资源"; 五级、四级、三级旅游资源被通称为"优良级旅游资源"; 二级、一级旅游资源被通称为"普通级旅游资源"。
7 提交文(图)件
7.1 文(图)件内容和编写要求 7.1.1 全部文(图)件包括《旅游资源调查区实际资料表》、《旅游资源图》、《旅游资源调查报告》 7.1.2 旅游资源详查和旅游资源概查的文(图)件类型和精度不同,旅游资源详查需要完成全部文(图)件,包括填写《旅游资源调查区实际资料表》,编绘《旅游资源地图》,编写《旅游资源调查报告》。旅游资源概查要求编绘《旅游资源地图》,其他文件可根据需要选择编写。 7.2 文(图)件产生方式 7.2.1 《旅游资源调查区实际资料表》的填写 7.2.1.1 调查区旅游资源调查、评价结束后,由调查组填写。 7.2.1.2 按照本标准附录C规定的栏目填写,栏目内容包括:调查区基本资料、各层次旅游资源数量统计、各主类、亚类旅游资源基本类型数量统计、各级旅游资源单体数量统计、优良级旅游资源单体名录、调查组主要成员、主要技术存档材料。 7.2.1.3 本表同样适用于调查小区实际资料的填写。 7.2.2 《旅游资源图》的编绘 7.2.2.1 类型 --"旅游资源图",表现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旅游资源单体。 --"优良级旅游资源图",表现五级、四级、三级旅游资源单体。 7.2.2.2 编绘程序与方法 7.2.2.2.1 准备工作底图 ① 等高线地形图:比例尺视调查区的面积大小而定,较大面积的调查区为1∶ 50000 -1∶200000,较小面积的调查区为1∶5000-1∶25000,特殊情况下为更大比例尺。 ②调查区政区地图 7.2.2.2.2 在工作底图的实际位置上标注旅游资源单体(部分集合型单体可将范围绘出)。各级旅游资源使用下列图例(表3)。
表3 旅游资源图图例
|
旅游资源等级 |
图例 |
使用说明 |
|
五级旅游资源 |
■ |
1、图例大小根据图面大小而定,形状不变。 2、自然旅游资源(旅游资源分类表中主类A、B、C、D)使用蓝色图例;人文旅游资源(旅游资源分类表中主类E、F、G、H)使用红色图例。 |
|
四级旅游资源 |
● |
|
三级旅游资源 |
◆ |
|
二级旅游资源 |
□ |
|
一级旅游资源 |
○ |
7.2.2.2.3 单体符号一侧加注旅游资源单体代号或单体序号。 7.2.3 《旅游资源调查报告》的编写 各调查区编写的旅游资源调查报告,基本篇目如下: 前言 第一章 调查区旅游环境 第二章 旅游资源开发历史和现状 第三章 旅游资源基本类型 第四章 旅游资源评价 第五章 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附图:《旅游资源图》或《优良级旅游资源图》
附录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旅游资源基本类型释义
旅游资源基本类型释义见表A.1
表A.1 旅游资源基本类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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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类 |
亚类 |
代码 |
基本类型 |
简要说明 |
|
A地文景观 |
AA综合自然旅游地 |
AAA |
山丘型旅游地 |
山地丘陵区内可供观光游览的整体区域或个别区段。 |
|
AAB |
谷地型旅游地 |
河谷地区内可供观光游览的整体区域或个别区段。 |
|
AAC |
沙砾石地型旅游地 |
沙漠、戈壁、荒原内可供观光游览的整体区域或个别区段。 |
|
AAD |
滩地型旅游地 |
缓平滩地内可供观光游览的整体区域或个别区段。 |
|
AAE |
奇异自然现象 |
发生在地表面一般还没有合理解释的自然界奇特现象。 |
|
AAF |
自然标志地 |
标志特殊地理、自然区域的地点。 |
|
AAG |
垂直自然地带 |
山地自然景观及其自然要素(主要是地貌、气候、植被、土壤)随海拔呈递变规律的现象。 |
|
AB沉积与构造 |
ABA |
断层景观 |
地层断裂在地表面形成的明显景观。 |
|
ABB |
褶曲景观 |
地层在各种内力作用下形成的扭曲变形。 |
|
ABC |
节理景观 |
基岩在自然条件下形成的裂隙。 |
|
ABD |
地层剖面 |
地层中具有科学意义的典型剖面。 |
|
ABE |
钙华与泉华 |
岩石中的钙质等化学元素溶解后沉淀形成的形态。 |
|
ABF |
矿点矿脉与矿石积聚地 |
矿床矿石地点和由成景矿物、石体组成的地面。 |
|
ABG |
生物化石点 |
保存在地层中的地质时期的生物遗体、遗骸及活动遗迹的发掘地点。 |
|
AC 地质地貌过程形迹 |
ACA |
凸峰 |
在山地或丘陵地区突出的山峰或丘峰。 |
|
ACB |
独峰 |
平地上突起的独立山丘或石体。 |
|
ACC |
峰丛 |
基底相连的成片山丘或石体。 |
|
ACD |
石(土)林 |
林立的石(土)质峰林。 |
|
ACE |
奇特与象形山石 |
形状奇异、拟人状物的山体或石体。 |
|
ACF |
岩壁与岩缝 |
坡度超过60°的高大岩面和岩石间的缝隙。 |
|
ACG |
峡谷段落 |
两坡陡峭、中间深峻的“V”字型谷、嶂谷、幽谷等段落。 |
|
ACH |
沟壑地 |
由内营力塑造或外营力侵蚀形成的沟谷、劣地。 |
|
ACI |
丹霞 |
由红色砂砾岩组成的一种顶平、坡陡、麓缓的山体或石体。 |
|
ACJ |
雅丹 |
主要在风蚀作用下形成的土墩和凹地(沟槽)的组合景观。 |
|
ACK |
堆石洞 |
岩石块体塌落堆砌成的石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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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L |
岩石洞与岩穴 |
位于基岩内和岩石表面的天然洞穴,如溶洞、落水洞与竖井、穿洞与天生桥、火山洞、地表坑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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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M |
沙丘地 |
由沙堆积而成的沙丘、沙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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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N |
岸滩 |
被岩石、沙、砾石、泥、生物遗骸覆盖的河流、湖泊、海洋沿岸地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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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自然变动遗迹 |
ADA |
重力堆积体 |
由于重力作用使山坡上的土体、岩体整体下滑或崩塌滚落而形成的遗留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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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B |
泥石流堆积 |
饱含大量泥砂、石块的洪流堆积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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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C |
地震遗迹 |
地球局部震动或颤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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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 |
陷落地 |
地下淘蚀使地表自然下陷形成的低洼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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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 |
火山与熔岩 |
地壳内部溢出的高温物质堆积而成的火山与熔岩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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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F |
冰川堆积 |
冰川后退或消失后遗留下来的堆积地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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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G |
冰川侵蚀遗迹 |
冰川后退或消失后遗留下来的侵蚀地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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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岛礁 |
AEA |
岛区 |
小型岛屿上可供游览休憩的区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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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B |
岩礁 |
江海中隐现于水面上下的岩石及由珊瑚虫的遗骸堆积成的岩石状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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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水域风光 |
BA河段 |
BAA |
观光游憩河段 |
可供观光游览的河流段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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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 |
暗河河段 |
地下的流水河道段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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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 |
古河道段落 |
已经消失的历史河道段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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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天然湖泊与池沼 |
BBA |
观光游憩湖区 |
湖泊水体的观光游览区域段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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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B |
沼泽与湿地 |
地表常年湿润或有薄层积水,生长湿生和沼生植物的地域或个别段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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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
潭池 |
四周有岸的小片水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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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瀑布 |
BCA |
悬瀑 |
从悬崖处倾泻或散落下来的水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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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B |
跌水 |
从陡坡上跌落下来落差不大的水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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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泉 |
BDA |
冷泉 |
水温低于20℃或低于当地年平均气温的出露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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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B |
地热与温泉 |
水温超过20℃或超过当地年平均气温的地下热水、热汽和出露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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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河口与海面 |
BEA |
观光游憩海域 |
可供观光游憩的海上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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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B |
涌潮现象 |
海水大潮时潮水涌进景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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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 |
击浪现象 |
海浪推进时的击岸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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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冰雪地 |
BFA |
冰川观光地 |
现代冰川存留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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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B |
长年积雪地 |
长时间不融化的降雪堆积地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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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生物景观 |
CA树木 |
CAA |
林地 |
生长在一起的大片树木组成的植物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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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B |
丛树 |
生长在一起的小片树木组成的植物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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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 |
独树 |
单株树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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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草原与草地 |
CBA |
草地 |
以多年生草本植物或小半灌木组成的植物群落构成的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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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B |
疏林草地地 |
生长着稀疏林木的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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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花卉地 |
CCA |
草场花卉地 |
草地上的花卉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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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B |
林间花卉 |
灌木林、乔木林中的花卉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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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野生动物栖息地 |
CDA |
水生动物栖息地 |
一种或多种水生动物常年或季节性栖息的地方。 |
|
CDB |
陆地动物栖息地 |
一种或多种陆地野生哺乳动物、两栖动物、爬行动物等常年或季节性栖息的地方。 |
|
CDC |
鸟类栖息地 |
一种或多种鸟类常年或季节性栖息的地方。 |
|
CDD |
蝶类栖息地 |
一种或多种蝶类常年或季节性栖息的地方。 |
|
D天象与气候景观 |
DA光现象 |
DAA |
日月星辰观察地 |
观察日、月、星辰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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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B |
光环现象观察地 |
观察虹霞、极光、佛光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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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C |
海市蜃楼现象多发地 |
海面和荒漠地区光折射易造成虚幻景象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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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天气与气候现象 |
DBA |
云雾多发区 |
云雾及雾凇、雨凇出现频率较高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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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B |
避暑气候地 |
气候上适宜避暑的地区。 |
|
DBC |
避寒气候地 |
气候上适宜避寒的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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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D |
极端与特殊气候显示地 |
易出现极端与特殊气候的地区或地点,如风区、雨区、热区、寒区、旱区等典型地点。 |
|
DBE |
物候景观 |
各种植物的发芽、展叶、开花、结实、叶变色、落叶等季变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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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遗址遗迹 |
EA史前人类活动场所 |
EAA |
人类活动遗址 |
史前人类聚居、活动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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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B |
文化层 |
史前人类活动留下来的痕迹、遗物和有机物所形成的堆积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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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 |
文物散落地 |
在地面和表面松散地层中有丰富文物碎片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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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D |
原始聚落遗址 |
史前人类居住的房舍、洞窟、地穴及公共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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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社会经济文化活动遗址遗迹 |
EBA |
历史事件发生地 |
历史上发生过重要贸易、文化、科学、教育事件的地方。 |
|
EBB |
军事遗址与古战场 |
发生过军事活动和战事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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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C |
废弃寺庙 |
已经消失或废置的寺、庙、庵、堂、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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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D |
废弃生产地 |
已经消失或废置的矿山、窑、冶炼场、工艺作坊等。 |
|
EBE |
交通遗迹 |
已经消失或废置的交通设施。 |
|
EBF |
废城与聚落遗迹 |
已经消失或废置的城镇、村落、屋舍等居住地建筑及设施。 |
|
EBG |
长城遗迹 |
已经消失的长城遗迹。 |
|
EBH |
烽燧 |
古代边防报警的构筑物。 |
|
F 建筑与设施 |
FA综合人文旅游地 |
FAA |
教学科研实验场所 |
各类学校和教育单位、开展科学研究的机构和从事工程技术实验场所的观光、研究、实习的地方。 |
|
FAB |
康体游乐休闲度假地 |
具有康乐、健身、消闲、疗养、度假条件的地方。 |
|
FAC |
宗教与祭祀活动场所 |
进行宗教、祭祀、礼仪活动场所的地方。 |
|
FAD |
园林游憩区域 |
园林内可供观光游览休憩的区域。 |
|
FAE |
文化活动场所 |
进行文化活动、展览、科学技术普及的场所。 |
|
FAF |
建设工程与生产地 |
经济开发工程和实体单位,如工厂、矿区、农田、牧场、林场、茶园、养殖场、加工企业以及各类生产部门的生产区域和生产线。 |
|
FAG |
社会与商贸活动场所 |
进行社会交往活动、商业贸易活动的场所。 |
|
FAH |
动物与植物展示地 |
饲养动物与栽培植物的场所。 |
|
FAI |
军事观光地 |
用于战事的建筑物和设施。 |
|
FAJ |
边境口岸 |
边境上设立的过境或贸易的地点。 |
|
FAK |
景物观赏点 |
观赏各类景物的场所。 |
|
FB 单体活动场馆 |
FBA |
聚会接待厅堂(室) |
公众场合用于办公、会商、议事和其他公共事物所设的独立宽敞房舍,或家庭的会客厅室。 |
|
FBB |
祭拜场馆 |
为礼拜神灵、祭祀故人所开展的各种宗教礼仪活动的馆室或场地。 |
|
FBC |
展示演示场馆 |
为各类展出演出活动开辟的馆室或场地。 |
|
FBD |
体育健身场馆 |
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独立馆室或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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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E |
歌舞游乐场馆 |
开展歌咏、舞蹈、游乐的馆室或场地。 |
|
FC景观建筑与附属型建筑 |
FCA |
佛塔 |
通常为直立、多层的佛教建筑物。 |
|
FCB |
塔形建筑物 |
为纪念、镇物、表明风水和某些实用目的的直立建筑物。 |
|
FCC |
楼阁 |
用于藏书、远眺、巡更、饮宴、娱乐、休憩、观景等目的而建的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建筑。 |
|
FCD |
石窟 |
临崖开凿,内有雕刻造像、壁画,具有宗教意义的洞窟。 |
|
FCE |
长城段落 |
古代军事防御工程段落。 |
|
FCF |
城(堡) |
用于设防的城体或堡垒。 |
|
FCG |
摩崖字画 |
在山崖石壁上镌刻的文字,绘制的图画。 |
|
FCH |
碑碣(林) |
为纪事颂德而筑的刻石。 |
|
FCI |
广场 |
用来进行休憩、游乐、礼仪活动的城市内的开阔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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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J |
人工洞穴 |
用来防御、储物、居住等目的而建造的地下洞室。 |
|
FCK |
建筑小品 |
用以纪念、装饰、美化环境和配置主体建筑物的的独立建筑物,如雕塑、牌坊、戏台、台、阙、廊、亭、榭、表、舫、影壁、经幢、喷泉、假山与堆石、祭祀标记等。 |
|
FD居住地与社区 |
FDA |
传统与乡土建筑 |
具有地方建筑风格和历史色彩的单个居民住所。 |
|
FDB |
特色街巷 |
能反映某一时代建筑风貌,或经营专门特色商品和商业服务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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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C |
特色社区 |
建筑风貌或环境特色鲜明的居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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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D |
名人故居与历史纪念建筑 |
有历史影响的人物的住所或为历史著名事件而保留的建筑物。 |
|
FDE |
书院 |
旧时地方上设立的供人读书或讲学的处所。 |
|
FDF |
会馆 |
旅居异地的同乡人共同设立的馆舍,主要以馆址的房屋供同乡、同业聚会或寄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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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G |
特色店铺 |
销售某类特色商品的场所。 |
|
FDH |
特色市场 |
批发零售兼顾的特色商品供应场所。 |
|
FE归葬地 |
FEA |
陵寝陵园 |
帝王及后妃的坟墓及墓地的宫殿建筑,以及一般以墓葬为主的园林。 |
|
FEB |
墓(群) |
单个坟墓、墓群或葬地。 |
|
FEC |
悬棺 |
在悬崖上停放的棺木。 |
|
FF交通建筑 |
FFA |
桥 |
跨越河流、山谷、障碍物或其他交通线而修建的架空通道。 |
|
FFB |
车站 |
为了装卸客货停留的固定地点。 |
|
FFC |
港口渡口与码头 |
位于江、河、湖、海沿岸进行航运、过渡、商贸、渔业活动的地方。 |
|
FFD |
航空港 |
供飞机起降的场地及其相关设施。 |
|
FFE |
栈道 |
在悬崖绝壁上凿孔架木而成的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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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水工建筑 |
FGA |
水库观光游憩区段 |
供观光、游乐、休憩的水库、池塘等人工集水区域。 |
|
FGB |
水井 |
向下开凿到饱和层并从饱和层中抽水的深洞。 |
|
FGC |
运河与渠道段落 |
正在运行的人工开凿的水道段落。 |
|
FGD |
堤坝段落 |
防水、挡水的构筑物段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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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E |
灌区 |
引水浇灌的田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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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F |
提水设施 |
提取引水设施。 |
|
G旅游商品 |
GA地方旅游商品 |
GAA |
菜品饮食 |
具有跨地区声望的地方菜系、饮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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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B |
农林畜产品及制品 |
具有跨地区声望的当地生产的农林畜产品及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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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C |
水产品及制品 |
具有跨地区声望的当地生产的水产品及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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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D |
中草药材及制品 |
具有跨地区声望的当地生产的中草药材及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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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E |
传统手工产品与工艺品 |
具有跨地区声望的当地生产的传统手工产品与工艺品。 |
|
GAF |
日用工业品 |
具有跨地区声望的当地生产的日用工业品。 |
|
GAG |
其他物品 |
具有跨地区声望的当地生产的其他物品。 |
|
H人文活动 |
HA人事记录 |
HAA |
人物 |
历史和现代名人。 |
|
HAB |
事件 |
发生过的历史和现代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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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艺术 |
HBA |
文艺团体 |
表演戏剧、歌舞、曲艺杂技和地方杂艺的团体。 |
|
HBB |
文学艺术作品 |
对社会生活进行形象的概括而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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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民间习俗 |
HCA |
地方风俗与民间礼仪 |
地方性的习俗和风气,如待人接物礼节、仪式等。 |
|
HCB |
民间节庆 |
民间传统的庆祝或祭祀的节日和专门活动。 |
|
HCC |
民间演艺 |
民间各种表演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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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D |
民间健身活动与赛事 |
地方性体育健身比赛、竞技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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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E |
宗教活动 |
宗教信徒举行的佛事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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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F |
庙会与民间集会 |
节日或规定日子里在寺庙附近或既定地点举行的聚会,期间进行购物和文体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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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G |
特色饮食风俗 |
餐饮程序和方式。 |
|
HCH |
特色服饰 |
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衣饰。 |
|
HD现代节庆 |
HDA |
旅游节 |
定期和不定期的旅游活动的节日。 |
|
HDB |
文化节 |
定期和不定期的展览、会议、文艺表演活动的节日。 |
|
HDC |
商贸农事节 |
定期和不定期的商业贸易和农事活动的节日。 |
|
HDD |
体育节 |
定期和不定期的体育比赛活动的节日。 |
|